Insights

觀點

本欄收錄團隊就香港上市規則、ESG/氣候披露與綠色/可持續融資等監管及市場節點的專業觀點,按時間排列,由 2014 年 CSR 年代寫到今日。作者包括高級合夥人、首席顧問及協理董事,題材對應各人專長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輪椅可及的點對點出行:車隊義務與平台接載的實務接點

    對照:二○二六年年頭——的士車隊輪椅可及車輛由牌照條件轉入可檢查營運;並回顧二○二四年立法會無障礙的士答覆與網約平台「關懷」/輪椅無障礙車輛公開路線

    車隊輪椅車進入二○二六年年頭,重點是可選擇、可培訓、可量度;平台接載則須先分清「關懷協助」與「真無障礙車輛」——兩段時間錨點,同一條可執行鏈。

  • 吳亦羚 |協理董事

    管治空窗與融資續期:暫委高管如何守住債權人溝通

    背景:2025–2026 氣候披露升級落地後,融資續期與管治空窗期的債權人/投資者溝通

    暫委高管最易踩的坑,是「對內還在補數據、對外已被追問目標與保證」。先寫清發言矩陣與不可承諾清單,再進債權人會議。

  • Anita Lam |高級合夥人

    會員與 App 交付:讓可持續承諾變成可追蹤的客戶體驗

    對照:2025–2026 氣候與 ESG 披露升級落地後——客戶層綠色積分、App 提示與會員計劃若寫進披露或融資材料,必須可追蹤、可稽核

    可持續相關的客戶許諾,若只停在宣傳稿而未經 App、積分引擎與合作夥伴對接,最終會在客戶投訴與披露抽查兩頭同時失守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個人觀感:網約車合法化之後,如何補公共運輸缺口並平衡就業

    對照:二○二六年五月——網約車附屬法例於五月二十六日刊憲,落實牌證細節;上承二○二五年十月十五日立法會通過《2025年道路交通(修訂)(網約車服務)條例草案》所確立之合法持牌路徑

    合法持牌把灰色經營收進可問責的市場;真正的共贏,在於用合規運力補夜間、偏遠與可及性缺口,並讓司機在可預期的規則下賺取正當收入。

  • 吳亦羚 |協理董事

    大型股氣候強制披露:上市輔導與重組談判裡的持份者對齊

    背景:2026 年起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氣候相關披露改為強制;上市與重組情境下的持份者對齊

    氣候規則升級往往在盡職調查中途才被放大。上市輔導與重組若各做各的 ESG 清單,結果是重複工作與披露不一致。

  • Marc Chan |協理董事

    大型股強制氣候年:融資路徑上的同步問題

    對照:2026 年起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氣候相關披露改為強制——大型發行人的融資與資本運作須與強制氣候披露同步

    大型股的資本市場曝光更高,「報告說一套、路演說一套」的成本也更高。強制年要把氣候披露日曆寫進融資時間表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政府信任之後:持牌的士車隊的社會責任如何落地

    對照:二○二六年年初——五支的士車隊於二○二五年七月取得正式五年牌照並投入服務後,政府信任/認可轉為可檢查的社會責任與營運節奏

    正式牌照是信任的起點,不是終點。車隊要把安全、服務、就業與社區可及性,收進同一套可量度、可改進的營運年曆——社會責任才經得起乘客、司機與監管場合核對。

  • 吳亦羚 |協理董事

    氣候披露首個強制年:董事會與管理層材料要先對齊什麼?

    背景:2025 財政年度起港股發行人強制披露範圍一及二排放;董事會材料與投資者溝通準備期(作者於 2025 年 10 月加入本所後撰寫)

    強制披露臨近時,最常見的缺口不是「沒有 ESG 章節」,而是董事會材料、銀行問卷與投資人問答各說各話。先把邊界、責任與時程寫進同一份客戶計劃。

  • Marc Chan |協理董事

    強制排放數字進入定價室:2025 年的資本市場紀律

    對照:2025 範圍一/二強制——貸款、債券與基金配置將排放數字視為可核對的融資輸入,而非年報裝飾

    當排放是強制項目,資本市場便有權要求可追溯。用途故事與排放軌跡若互相矛盾,定價與條款談判會立即反映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2025:範圍一/二強制年的量度與董事會問責

    對照:2025 年起財政年度——所有上市發行人強制披露範圍一及二溫室氣體排放;主板其餘氣候相關披露「不遵守就解釋」

    強制年最常見的風險是交出一個無人能解釋假設的總數。董事會要看到邊界、方法與改進責任,而不只是封面數字。

  • Anita Lam |高級合夥人

    強制年前的系統清單:範圍一/二數據如何進得了系統

    對照:2024 年結論已定、2025 強制範圍一及二臨近——排放數據採集、系統權限與合作夥伴接口須在強制年前就緒

    範圍一/二看似「只要總數」,實則依賴活動數據、因子版本與實體邊界。系統若無欄位與權限,顧問模型也救不了上線稽核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2024 總結:分階段氣候規則與 G-M-V 量度紀律

    對照:2024 年 4 月港交所氣候相關披露諮詢總結——分階段實施:2025 年起強制範圍一及二;主板其餘氣候要求「不遵守就解釋」;大型股 2026 年起強制

    分階段不是寬限偷懶,而是要求按年交付可核對的進度。G-M-V 提醒:沒有管治與量度,價值敘事只是提前透支。

  • Marc Chan |協理董事

    諮詢年的融資桌:按未來規則預演今日問題

    對照:2023 氣候披露諮詢期間——融資與投資人已開始按「即將更嚴」的假設追問排放、轉型支出與氣候風險

    聰明的發行人不會等結論才開始整理排放與用途數據。諮詢年正是把融資敘事與未來強制項目對齊的窗口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2023 氣候諮詢:從「議題披露」走向「氣候相關財務資訊」

    對照:2023 年 4 月港交所就氣候相關披露諮詢——方向對齊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(ISSB)IFRS S2 氣候相關披露

    諮詢本身不是最終規則,但訊號明確:氣候將不再只是 ESG 報告的一個面向,而會以更接近國際氣候準則的方式進入上市披露。

  • Anita Lam |高級合夥人

    縮短的報告期限:營運與系統要先對齊

    對照:2020 新 ESG 規則生效且報告期限縮短——數碼流程、權限與合作夥伴對接決定能否在期限內交出可追溯版本

    期限縮短放大的不是文筆問題,而是版本混亂與權限不清。沒有工作流的披露,很難在五個月窗口內穩定交付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2020 生效年:把 ESG 放進董事會年曆

    對照:2020 年 7 月起財政年度——2019 年 ESG 升級正式生效;強制董事會聲明、匯報原則、邊界、氣候議題;ESG 報告期限縮短

    生效年最危險的假設是「去年那套還夠用」。強制聲明、氣候議題與五個月內出版,逼使年曆與數據截取日重寫。

  • Marc Chan |協理董事

    CASG 之後:可持續金融不再是單一產品名稱

    對照:2020 年 5 月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(CASG)成立;港交所 ESG 框架納入 TCFD 要素的方向更清晰

    當監管、交易所與金融管理局在同一督導架構下協調,發行人的綠色貸款、可持續債券與 ESG 報告便更難各說各話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2019 總結:董事會必須「看見」ESG

    對照:2019 年 12 月港交所發布 ESG 指引諮詢總結——強制董事會聲明、匯報原則與邊界;氣候議題及社會 KPI 升級;適用於 2020 年 7 月起財政年度

    最大的結構變化,是董事會聲明成為強制。沒有委員會年曆與責任人,聲明只是另一段範本文字。

  • Marc Chan |協理董事

    首筆政府綠債之後:私人發行人的融資敘事門檻

    對照:2019 年 5 月香港特區政府首筆綠色債券發行;同年末 ESG 上市規則框架強化——綠色資本與披露義務雙線並行

    市場標竿一旦出現,投資人會用相近問題審企業框架。標題可以創新,追蹤與披露不能含糊。

  • Marc Chan |協理董事

    2018:綠色融資基建成形時,發行人要學會的三件事

    對照:2018 年政府綠色債券計劃推進——預算案宣佈、立法會授權借款上限;綠色融資由政策口號進入可執行的市場基建

    當主權與公營發行人把綠色框架做進市場,私人發行人的「綠色」標題便要經得起同一類問題:錢用去哪、如何報告、與內部項目清單是否一致。

  • Anita Lam |高級合夥人

    環境數據不能只活在試算表:2017 年的系統交付課題

    對照:2017 環境 KPI 升級——企業若要以系統而非試算表交付可追溯數據,IT/應用與合作夥伴對接成為關鍵

    試算表可以救急,但不能支撐「不遵守就解釋」下的重複週期。規則、權限與數據來源若不進系統,明年同一場仗還要重打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環境 KPI 升級:量度之前,先問誰負責定義

    對照:2017 年起財政年度——環境關鍵績效指標升至「不遵守就解釋」;量度與單位定義成為管治問題

    沒有定義的 KPI 不能被量度,只能被估計。2017 年的升級,逼使傳統產業把單位、範圍與採集頻率寫進內部程序。

  • Marc Chan |協理董事

    當 ESG 報告成為融資附件:2016 年的盡職調查變化

    對照:2016 ESG 報告義務上路後,基金與證券市場配置開始把結構化 ESG 披露納入盡職調查清單

    投資人未必逐條對指引,但會問:邊界是否清楚、數字是否與管理層口述一致、明年改善有無着落。這些問題直接影響定價與認購興趣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強制節奏的第一年:2016 年發行人真正缺的是什麼

    對照:2016 年起財政年度——ESG 一般披露「不遵守就解釋」生效;與《公司條例》董事報告要求方向對齊

    第一個強制節奏年,最常見的失敗模式是:顧問寫稿、管理層簽字、董事會未真正討論。披露變成出版事件,而非管治循環。

  • Marc Chan |協理董事

    資本市場如何讀「不遵守就解釋」:2015 年的訊號轉換

    對照:2015 指引強化後,融資與投資人盡職調查開始把 ESG「不遵守就解釋」視為信用與管治訊號

    「解釋」若只是公關句子,在貸款續期或定價會議很快被拆穿。2015 年末的規則訊息,其實是在提醒發行人:資本敘事與報告義務即將共用同一套假設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2015:從「建議披露」走向「不遵守就解釋」

    對照:2015 年 12 月港交所公佈強化 ESG 報告指引——一般披露將升至「不遵守就解釋」,環境關鍵績效指標隨後跟進

    規則升級的訊息很清楚:一般披露先升級,環境 KPI 隨後。傳統產業若仍只有活動清單,便很難在「解釋」欄寫出董事會認賬的理由。

  • Marc Chan |協理董事

    2014 年的融資桌:當非財務材料還只是「補充附件」

    對照:2014 香港上市與融資常規——ESG 尚未成為資本結構主軸,但保薦/投資人盡職調查已開始索取非財務材料

    那時資本結構討論仍以估值、槓桿與用途為主;CSR 段落多半放在路演附錄。誰先把非財務數據收進可核對的資本敘事,誰就較早適應後來的規則升級。

  • 郭東龍博士 |首席顧問

    當市場還叫它 CSR:2014 年香港傳統產業與上市發行人的起點

    對照:2014 CSR 年代——港交所 ESG 報告指引已納入上市規則附錄;市場日常仍多用「企業社會責任」;瀧資本同年成立

    2014 年,香港顧問場景仍多用「企業社會責任」。交易所報告指引把自願敘事推向可比較披露——對傳統產業,這是由捐款與活動轉向管治與數據的第一道門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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